媒体揭秘“征地补偿制度改革”延迟出台背后
中国新闻网 2013-01-12 13:44
[摘要] 如果“征地补偿提高了”,这将是中国亿万农民奔走相庆的事。但这一制度立法,在2012年年底却因故爽约。
如果“征地补偿提高了”,这将是中国亿万农民奔走相庆的事。但这一制度立法,在2012年年底却因故爽约。
有关键意义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并没有在2012年12月底闭幕的常委会会议上表决。这意味着,征地补偿制度的修法进程,又将推迟到下一次审议。
土地财政的双刃剑
“征地工作常常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法学院教授王才亮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中国社科院新近发布的《2013年社会蓝皮书》印证了他的观点。近年来,每年因各种社会矛盾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多达数万起甚至十余万起,其中,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一半左右”。
不少人把征地矛盾的源头指向地方的政府。
地方政府多以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地,再以数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出让给开发商等单位。“2011年土地出让金的总额,达到3.15万亿元,这是个庞大的数据。”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规划研究主任严金明透露。
目前,“土地财政”已是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来源。“有些地方的土地收入占地方预算支出的50%,甚至更高。至于的平均水平,30%~40%应该是有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牛凤瑞告诉记者。
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的是,农民只获得土地中的极少部分。随之而来的,是政府与农民之间矛盾的激化。
王才亮认为,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已造成了一个怪圈。“一方面,政府与民争利,引起很多矛盾,需要维稳;另一方面,政府的正常开支和维稳经费又要从土地财政里拿。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也有学者认为,现阶段“土地财政”仍有存在的必要性,不能“一棍子打死”。
“如果没那么多钱,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法搞,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就无法提高。”牛凤瑞说。他认为,土地财政在现阶段仍然发挥出了社会公益效应。“比如一条公路,50年内都可以建,但是靠从土地财政里获得的资金现在就把它建成了,更早让老百姓享受到,也就发挥了更好的效应。”
严金明则认为,现阶段土地财政就是我们国家的一种制度安排。“曾经规定,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其中10%要投入保障房,10%投入农田水利,10%搞。基层政府工作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若是没有土地财政的支持,很多建设只能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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