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揭秘“征地补偿制度改革”延迟出台背后
中国新闻网 2013-01-12 13:44
[摘要] 如果“征地补偿提高了”,这将是中国亿万农民奔走相庆的事。但这一制度立法,在2012年年底却因故爽约。
绕不过去的坎儿
2012年两会,温家宝总理提出,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当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出台前提是先要对上位法《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中的分配比例”,这是次将征地制度改革内容写入党代会报告。
这似乎都在释放积极的信号。
然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至今仍未表决,这意味着关于征地补偿制度的修法进程将延续到下一次审议。
严金明认为,征地问题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各方利益如何平衡是一大难题。“土地是一切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和载体,影响力大,所以讨论起来就有复杂性,不是拍拍脑袋就能想出来的。”
《土地管理法》,这项对征地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法规,是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制定,完全以它来规定市场经济时代的活动,似乎有点“勉为其难。”
“现在《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一线城市、大城市的郊区是名存实亡。”严金明坦言,结合实际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已是迫在眉睫。
牛凤瑞认为,征地工作在目前仍然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能。“我们正处于矛盾的突发期。土地财政在现阶段仍在履行重要的职能,政府可以通过它进行宏观调控和社会再分配,这个时候如果政策考虑不周,负面效应会大于正面效应。”
土地财政现阶段难以禁绝,但土地的不可持续性却是地方政府不可回避的事实。受访学者指出,过分依赖“土地财政”,无非是在寅吃卯粮。
“未来肯定要改革。”严金明直言。
牛凤瑞为这项改革开了一剂“药方”。“将来城市化完成了,土地财政的历史使命也就完成了。到时候,房地产税可以取代土地财政。这是相辅相成的,城市面积扩大,房产增量了,房产税的量也就多了。”
土地是大部分农民赖以生存的载体。既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条件尚未成熟,在现实操作的层面上,被征地以后,农民的长远生计如何保证,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对此,牛凤瑞建议,不仅要合理化征地补偿金的标准,政府也应该确保农民享受社会保障并得到转岗培训的机会。
“长远来看,加快《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依然是绕不过去的坎儿。依法办事才是保证平等话语权的前提。”严金明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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