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鼓励承包土地流转 不得搞强迫命令
新京报 2013-02-01 07:28
[摘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必须固本强基,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2013年一号文件7部分
●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
●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 解读
创新不是否定家庭承包经营
问: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是不是意味着实行了多年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可能改变呢?
陈锡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室主任):纵观各国农业生产经营,没有不以农户为主的。农业搞得再好也还是以农民家庭为主,只不过规模大小有差异。轻易地否定农户经营制度,我们是不赞成的。
从农业经营主体来说,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这一点不能动摇。一些人认为家庭经营是落后的,规模小,不能实现现代化。但迄今为止,没看到哪个国家农业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农业经营规模是由国情、资源禀赋决定的,是不是以家庭为经营主体,是由农业自身发展规律决定的。古今中外,农业不以家庭为主而搞得好的,还没有看到。
当然,随着科技进步、农业发展,在有些领域,如设施农业,用公司、企业化经营的形式也许有。但按照工业化的生产,必须有工业化的条件,大田生产还是要靠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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