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诉张金凤 追讨11套二手房尾款等2285万余元

新京报  2013-05-11 07:38

[摘要] 张金凤通过“我爱我家”豪置11套房产,手段颇为“神秘”——购房均登记在他人名下,支付约1/3房款先过户,承诺抵押后付清尾款。但房产过户后,张金凤“神秘”失踪。目前,“我爱我家”已起诉张金凤等人,追讨2285万余元房屋尾款。

 

4名原卖房人撤诉

11份起诉书内容大致相同,2012年10月至12月期间,张金凤通过“我爱我家”的居间服务,以被委托人的身份与卖房者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后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张金凤等人拒不履行剩余尾款。

媒体曝光此事后,“我爱我家”垫付尾款,获得向张金凤等追讨合同中剩余尾款的权利及从属权利。“我爱我家”认为,张金凤签署合同时存在恶意隐瞒情形,其他8名被告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要求他们连带承担责任。

据悉,“我爱我家”向法院递交了诉状。5月8日上午,此前涉及此案的4名卖房人提起的7起诉讼全部撤诉。

■ 对话 张金凤:售房者和中介都有贪心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到张金凤本人,对于此事她多次以“不便透露”作答,但她称会出庭应诉,“事情没有想得那么容易,售房者和中介公司也有贪心之处”。

新京报:“我爱我家”起诉了,你现在在哪里,准备如何面对?

张金凤:这个我不方便透露。

新京报:此事被曝光后,你一直没有出面回应。

张金凤:这事我现在暂时什么都不想说,因为已经闹成这样了,你解释也解释不清楚。这件事情没有你们想得那么容易,把事情都已经抹成这么黑了,白的也变成黑的了。

新京报:如果你觉得委屈,为何不澄清。

张金凤:现在这事情不是我出来说就能澄清的。

新京报:到法院开庭审理时,你会出庭应诉?

张金凤:我肯定会出庭。你就记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指售房者和中介公司)这么说,有他们的贪心之处。

新京报:“我爱我家”向你追讨2200余万元,你现在有这个能力吗?

张金凤:这个我也不方便跟你透露,好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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