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禁止中介代收房租 续租不得再收佣金

新京报  2013-05-14 07:15

[摘要]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拟禁止房屋托管,即中介代收房租赚取差价。对于一些与购房者、租房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也作出规定,例如,拟规定中介费在房屋过户后缴纳,以及续租时不得收取中介费。公众可在本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建委。

 

■追访

中介代收房租 房主风险大

中介可能用代收的房租进行,一旦出问题后果严重

据了解,目前不少中介都提供这种“房租托管”的服务,大部分都是一些小中介或黑中介,但其中也有一些大中介。而一些“怕麻烦”的业主,也会将房屋“托管”给中介,自己每月收钱,不用操心。

不过,一位房地产中介资深人士说,中介机构肯定不会做亏本或吃力不讨好的事。通常情况下,中介提供“托管”的方式是低价从房主手中收房屋,再高价出租给租客,赚取中间的差价。而且中介支付给房主的房租,是按月支付的,而中介收取租客的房租,则是一季度或半年或一年一次支付的,这样中介手中就会有流动资金,个别中介甚至会将这些流动资金去做其他。

“如果房租一直上涨,这样的方式不会出什么问题。如果房租出现下降,那么中介的资金流就会遇到问题。”这位人士说,最有风险的是中介利用这些资金去,一般失败,就可能面临巨大问题。

近些年来,由于“房屋银行”这种行为造成的纠纷和事件屡次出现。北京加大了对这种方式的力度,而且中介如果申请这项业务,要在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提交60万元的风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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