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指向何方:分析称可能对二套以上住房全面征收

中华工商时报  2013-05-31 09:48

[摘要] “新国五条”出台至今已近两月,多地楼市成交量,但房价上涨压力犹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67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价格环比上涨。尽管有强硬的手段“限价令”,也有二手房交易税直接扼杀成交,但“越调越涨”仍是事实。

不动产登记制度起草

据国土资源部透露,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建部及国土部已开始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据国土部相关人士称,借鉴住建部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经验,整合国土部农村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的登记信息是目前国土部前期登记工作的当务之急。而针对个人不动产信息后期查询的权限及范围等问题正处在研讨中。

有业内人士指出,实际上不动产登记制度早有实施,因为条件限制,最初只是在各个地方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并没有实现联网。此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强调的是在互联互通的背景下的统一的登记标准。目前,住房和国土两部门的系统正在设法对接。一旦对接成功,即可形成“房地合一”的个人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

据了解,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推行的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为“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诸多“先行经验”,目前已经成型的住建部“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由3个子系统组成,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系统。该系统目前已将60多个大中型城市和热点城市的个人房产信息实现联网可查询。按照住建部的工作规划,个人房产信息系统联网将覆盖地级城市。

目前,对于联网的法律程序,查询的权限、范围、不动产定义、标准等问题将由国务院法制办具体负责,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讨相关条款。不动产登记制度被业界称为征收“房产税”的前奏,而国家税务总局也将于8月份参与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具体内容目前尚不清楚。

将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日前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财政部、国税总局和住建部联合负责房产税试点扩围一事。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表示,官方此番正式表态,确认房产税征收将成为未来中国楼市调控的必然趋势,也说明多年楼市调控以来,房产税进入调控领域的时机终于成熟。

虽然扩大试点范围的方向早已明确,但继沪渝两地后,哪座城市将成为房产税试点“第三地”暂无明确指向,增量存量联动还是增量先行也没有具体方案。有业内人士表示,按常理应该是试点城市的增量房先纳入缴税范围。

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表示,自2008年发改委提出房地产税制改革以来,已经下发过6次相关文件,不过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传言频繁被辟谣,这次明确提出房产税扩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住建部等负责,说明发改委进一步推进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工作。

首先,从已经试点的重庆、上海两地来看,房产税都是从新增量开始试点,这样政策落地的难度小。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不会扩大,重庆在对增量部分征收一段时间后,便覆盖至存量房。其次,从增量房开始征收,也并非指只核查增量,而是对新购房人群核查存量面积,超额部分征收房产税。以上海为例,如果不新购房屋,之前存量面积不计算房产税,但如果新购房将叠加之前存量一起计算房产税。

最后,房产税未来是用来取代地方土地出让金减少后的地方税源。初期肯定从新购的超面积收起,但长远来看,肯定会涉及存量多套房。从地方收入来源来看,土地出让金的占比很高,而目前试点的上海、重庆的房产税税收都较少,所以后期房产税扩大后对二套以上全面收取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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