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国土局长周骥:集体土地上建房不能办理国土证

衡阳晚报  2011-12-27 10:15

[摘要] 12月13日上午,由衡阳市纠风办、衡阳市广电局主办,衡阳人民广播电台和衡阳晚报承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邀请了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周骥、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刘晓文、政策法规科科长秦文涛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就“国土资源规划与利用”等方面话题与广大听众进行了直接交流。

主持人:国土资源局的职能是维护土地、矿产市场的用地正常秩序,一直都在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请问,今年共查出多少起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在此,可否透露一下查处的违规违法典型?情节最严重的是如何处罚的?

周骥: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343起,其中市本级立案46起,已结案254起,其他的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目前看来,还没有最严重的违法典型。在这些违法案件当中,一部分可能是业主缺乏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程序的了解,所以没有主动前往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手续,造成事实违法,相当一部分不是恶意违法。 所以,我们正在思考如何加大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真正让社会公众去了解。 在城区办、换国土证,为什么免不了两头跑? 主持人:不少听众反映,在市城区办国土证和换国土证,都要去城区各个分局办手续和交钱。但是,每办一次或换一次证,要先到市国土局信息中心去打印图纸,一张图纸要50元,收费为什么要这么贵呢?为什么办证还要在市局、分局两头跑呢?

秦文涛:首先更正一个说法,没有50元一张的图纸。信息中心的这项收费,是依据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私房分户新测量的图纸是120元/套,过户是40元/套。 因为城区各分局没有设立测量队,也是受到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配备的局限,所有的数据信息、测量仪器和专业人员都在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目前来说,市民办证,只能到市局去打印图纸。 村民违法占地建房,该如何处理? 主持人:有些县区的听众反映说,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国土所只是下达《违法通知书》,通知缴纳罚款,然后就可以建房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秦文涛:对国土资源部门来说,这个问题也是比较棘手的。一是点多面广,二是老百姓一辈子建一幢房子,拆除难度较大。 从法律上来说,占用耕地建房必须退房还耕,并处以开垦费2倍以上的罚款,如果占用基本农田超过5亩以上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要求基层执法监察大队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集体土地上建房,不能办理国土证 主持人:三塘镇的刘先生请问,城镇居民能不能在附近郊区农村购置宅基地建住房?另外还想了解下,买农民在集体土地上集资建的房,可不可以办国土证?怎么办?

周骥: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是不能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因为集体土地属集体所有,不可以买卖,城市居民也就不能到农村购买房屋,如果买了,是不能办理所有权证,不受法律保护,存在较大风险。 村民建房程序是这样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村委会盖章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如果占用耕地,须经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是衡阳市城区范围内的村民建房,都须经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的宅基地申请也是有条件的,以下情况就不能再安排宅基地: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户口已迁出的;年龄未满十八岁的;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明年,将怎样加强国土资源的合理规划和使用?

主持人:2012年,国土资源将怎样合理规划和使用?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用地数量会增加吗,又如何保障重点工程用地?

周骥:2012年,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全力保障发展用地。加强向部、省汇报,落实衡阳出口加工区的申报,力争一批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单列。大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从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方面,从严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 全面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加强房地产用地市场调控,对保障性住房、省市重点工程等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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