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公布(附实施细则)

广西新闻网  2013-02-27 16:01

[摘要] 据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南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步伐,南宁市公安局制定了南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目前,南宁市公安机关已在全市范围内执行新的户籍管理政策。

(十六)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本市建有生产、生活基地的非本市企事业单位,在本市工作和居住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所需材料:

1、市人民政府的批示件;

2、市局人口管理支队的批示件;

3、申请入户人员的花名册及其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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