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空转”6年举棋难定 全国开征仍无时间表

新京报  作者:胡红伟  2010-01-27 08:06

[摘要] 出于对连续飙升房价的忧虑,舆论和公众寄望于“物业税”的出台。近日,一则“物业税空转将在全国推行”的传闻,再次引发物业税话题的热议。近日北京“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北京商用房产物业税开征的条件已具备,物业税征收应分步实施,首先从商用房产开始。

空转6年条件仍不具备?

有学者认为短期开征物业税,条件还不具备。张斌称,物业税配套工作很大,相关信息要组成一个完备的数据库,才能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近日,有媒体报道“物业税空转今年将在推行”,但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均称未发布该消息。

物业税“空转”,是指虚拟意义上的资金循环,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的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相关决议称,“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随后,物业税问题一直倍受关注。

从2003年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分3批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大连等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

如果空转将在推行,则物业税的进程将再进一步,有学者甚至预计,率先实行空转试点的北京、深圳,有望在今年“实转”起来。但截至记者发稿,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表态。

有学者认为当前征税条件还不具备。上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负责人表示,最终物业税肯定是要实行调控作用的,但是短期内不可能,条件还不具备。

管理学院教授、房地产研究主任董藩,在14日一论坛上表示,“在中国征物业税,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的。”他认为物业税涉及到财产权的问题,开征物业税的基本条件,首先就是土地确权。

张斌称,物业税的配套工作很大,首先要掌握地区房产者的信息,明确向谁征税的问题,物业税是一个征管成本比较高的税种,需要对房产的价值进行具体的评估,这些信息要组成一个完备的数据库,才能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其次要核定评税价值和税率等。

北京商用房产可开征?

今年北京“两会”上,市政协委员王纪平、刘桓表达了类似观点,物业税征收应分步实施,首先从商用房产开始

尽管前期工作繁琐,但是率先实行试点的北京,曾在2008年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希望落实物业税。

北京市政协委员、时任地税局局长王纪平,曾在2008年北京“两会”上透露,北京市已率先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最快当年6月份北京将开征物业税。申请“空转实”主要出于三个原因:一是完善目前税制,其次是开辟新的地方税源,优化税收结构,此外是增强税收参与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功能,以区别性物业税来调节购房需求。

但是该“空转实”的申请最后不了了之。当年,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客观环境所致,2008年物业税不会开征,开征的大概时间在2010-2015年间。

“主要是上边没有立法,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王纪平14日表示,试点城市从空转到实转,也不是不可以,因为物业税征收属于地方财政,但是在没有法律法规框架下就没有办法定下来。他说,申请实转中最复杂争议的,就是居民住宅这一块到底要不要征收,因为事业单位、企业这些原来也交了税,但是对于居民原来并没有,是否应开征新税种争议很大。

24日,王纪平在今年的北京“两会”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物业税在京6年“空转”,范围仅限于商用物业而非住宅,无论从哪方面看,北京的住宅暂时都不具备征收物业税的条件。物业税可从目前各种条件基本成熟的商用物业开始征收,按“商用物业-豪宅-普通住宅”的步骤实现全面覆盖。

此前一天,北京市政协委员、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北京商用房产物业税开征的条件已经具备,物业税征收应分步实施,首先从商用房产开始。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å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