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空转”6年举棋难定 全国开征仍无时间表

新京报  作者:胡红伟  2010-01-27 08:06

[摘要] 出于对连续飙升房价的忧虑,舆论和公众寄望于“物业税”的出台。近日,一则“物业税空转将在全国推行”的传闻,再次引发物业税话题的热议。近日北京“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北京商用房产物业税开征的条件已具备,物业税征收应分步实施,首先从商用房产开始。

■ 对话

北京市政协委员、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政府征收物业税可以分步实施,首先从商用地产开始,北京有望率先开征物业税。近日北京两会期间,他还提交了相关内容的提案。

可在征收过程中改善

新京报:你认为当前物业税在北京落实条件已经具备。实际上,北京地税2008年申请过“空转实”但未果,今年再申请有问题吗?

刘桓:据我了解,2008年确实是准备开征的,已经提出了方案。但是2008年北京因为举办奥运会,所以有些措施都暂缓出台。之后紧接着就是金融危机,如果在经济下行背景下出台物业税的税收政策,可能会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打压,此外,当时一些条件也没现在准备得这么好。

今年情况已经不同。去年下半年,经济已经企稳复苏,实体经济也在扭转被动局面,尤其房地产市场上涨局面超过预期,经历了大涨大跌又大涨的过程,现在价格已经超过2007年水平。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是否需要税收进行调节,又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开征条件是否成熟?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要看房地产的基础信息条件,比如产权登记,省与省之间沟通,房地产完全的实名制,财产登记制度等等,这些要跟上。第二是税收征管水平。这两个条件我们只能说是基本具备,离尽善尽美还差得很远,但是任何事物都非十全十美,只要大体上行得通,就可以实施,可以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改善。

出于这样基本的判断,我认为在北京出台物业税的时机到了。

“空转实”有两大困难

新京报:北京等多个城市实行空转试点6年,但是未落实,的障碍是什么?

刘桓:的困难有两个。首先是不知道这个税开征后对经济会产生多大的影响,这是个敏感的话题。实际上,房地产对中国大多城市的财政收入来说至关重要,因此如果房地产,对中国是个灾难,这个后果是不能轻易让它出现的。决策者进行慎重考虑是必然的。

第二,征收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要对房地产转移的信息准确掌握。但是中国房地产的开发严格上说,是从1998年开始,仅仅有12年的时间。我们很多土地的业态、住宅的形式也有几十种,产权信息不清晰,这些要通过市场化的深入不断完善。这些都是需要时间的。

新京报:物业税推出后,会对房价的上涨有多大程度的抑制作用?

刘桓:百姓对税这种政府行为的作用是认可的。比如从股市看,印花税从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引起大跌,回到千分之一又大涨,双向征收到单向征收也引发上涨,其实印花税的调整仅仅就2分钱,单边征收就是1分钱,股票的买卖过程中,这部分税收并不是很重的,但是它给出一个信号,表明政府的导向,大家看重涨跌增减背后的意图。因此房地产的税收也会对市场有所影响。

我国从2005年开始,出台“国八条”,之后又出台多次类似级别的政策,但是每一次税收增加对房价并没多大影响,是否说明税收政策调整没用呢?这是因为房地产税收的体制缺陷造成的。

这种缺陷在于,我们当前房屋的保有环节是没有税收的,这样买方要高价去买,买了之后希望,就把税负转移给下一家。这就永远不会起到税收对保有环节的调控作用。只有把税收从交易环节,拿一部分转到保有环节,这样税收结构就平衡了。存房的人就会考虑是否承担起税收。物业税是可以实现这个调控作用的。

物业税和土地制无关

新京报:你认为物业税应该是什么样的方案,推进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进程?

刘桓:我们提出的办法是这样,房地产税收改革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不能指望一步到位,是要分步骤的。

不同学者经过探讨,认为要分三步:首先对商业地产征收,因为比较简单,然后通过这步,我们可以规范税收主体,也可以检验一下税收征管水平,和为进一步向居住住宅征税过渡做准备。第二步,向明显呈现高档住宅特征的住宅征收,比如独栋别墅,房主有一定经济实力,还可能有二套住宅;第三步,条件进一步成熟后,再向百姓居民住宅征收,让大家有一个适应过程,平稳推进。

在推进中,还可以细化,北京如果整个城市开征可能比较困难,那么可以选择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区、甚至一些街道,比如王府井等做先行试点。

新京报:一些学者和房地产商提出,物业税是对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税,但是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租用土地上的不完整产权,应否再收财产税有争议,你如何看待?

刘桓:我认为这是偷换概念,如果土地权归个人,那么就不是征收物业税,而是叫做房地产税,之所以没有叫房地产税而叫物业税,就是考虑到房产和土地之间产权是分开的。目前我们的物业税,只是在国有土地情况下,对使用权的取得、保有所征收的一种占有税,因此这和土地产权制度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真的土地私有,居民买房子,那么会征收比较重的房地产税。我们可以断定,在土地没有私有情况之下,仍是国有土地出租的方式下,物业税不会很重。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å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